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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

发布日期:2020-02-02 来源: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


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同谋划,多措并举,坚持“防控第一、保障服务”的方针,想方设法为企业和群众搞好服务。

——1月29日,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延期对外开放的公告》,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决定从2020年2月3日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向社会开放。工作日期间,大厅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办。如亟需办件,应通过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于可以通过“网上办”的事项,企业群众可按照办事指南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和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nzwfw.gov.cn/)。如有需要审验的原件,可将申报原件邮寄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办理结束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相关材料及办结证照免费邮寄。

——2月2日,按照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服务的公告》,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决定自2月3日起,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服务。并采取以下便民措施。

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自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大厅暂时继续保持关闭,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请企业和群众尽量选择网上办、移动办、邮递办,全程实行不见面审批。凡是能够网上办的事项,原则上不接受现场办理,通过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和各行业部门专网系统等渠道,按照网上办事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选择网上申报、邮寄申请等非接触式的非线下办理途径,避免大厅人员集聚,实现一次不用跑。

如有需要审验的原件,可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选择快递方式将申报原件及相关资料寄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办理结束后中心会将相关材料及办结证照邮寄。

实行电话咨询预约办理

大厅在关闭期间,对外公布进驻大厅窗口单位咨询预约电话。如遇情况特殊、事情紧急,确实急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可针对需要办理事项拨打相应咨询电话,进行电话咨询和预约,实行预约办理。如果群众在电话咨询或具体办事过程中,相关部门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的,可拨打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375-2692200进行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

强防疫安全防护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出入市政务服务大厅一律由西门通过。确需到大厅办事的群众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前往办理,请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劝返,不得进入大厅。符合进厅条件的,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按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区域办理相关事项。办事群众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并备齐办事所需资料。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