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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21 来源: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

实 施 方 案

(讨论稿)

 

为加快推进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 30号)、《河南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务〔2018〕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为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在一些群众和企业办事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全市加快改革步伐。

2.因事制宜,分类实施。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根据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照不同事项、不同对象、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分类制订“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和操作细则,分批次公布实施。

3.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直部门协调机制和市县联动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牵头推动本系统、本行业的改革;县(市、区)政府要不等不靠、敢为人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4.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通过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三)“一次办妥”内涵。“一次办妥”是指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申请,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 “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跑腿次数),并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留痕,“平台之外无审批”,方便申请人查看和在线监察。“一次办妥”事项包含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

(四)实施范围。市政府各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村(社区)。

(五)工作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7月、8月份每月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2018年10月底前,已公布的“一次办妥”事项主体工作基本到位;2018年12月底前,列入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分类要求,分批次、分类别编制“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实现县(市)之间、城区之间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等相对统一。

(二)优化“一次办妥”办事流程。按照“一次办妥”的改革要求,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便捷高效服务等任务,重新梳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要清理规范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交。要精简审批环节,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办事环节一律取消,凡性质雷同能够合并的环节一律合并;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事项所属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流程优化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力争将办事流程做到最优、效率提到最高。

(三)加快重点领域“一次办妥”改革

1.加快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在“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纵深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等各类证照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应纳尽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一网办理、同步审核、一次办妥”。探索推进“证照分离”试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积极探索餐饮、印刷、住宿、旅游、药品零售、网吧、人才中介等行业“证照联办”试点改革,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上线下“证照联办”。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2.加快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改革。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办事环节精简、数据互联共享,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不动产登记特别是房屋交易、税务、公积金、银行抵押贷款等关联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力争实现“一小时内领取不动产证”。

3.加快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按照职权法定、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推行新版投资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多图联审”等投资创新机制,加快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力争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一次办妥”。

在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集中的“社会事务”、“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一次办妥”改革分别由牵头部门统筹推进。

(四)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政府部门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分设的各类办事窗口整合为“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和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实现“不见面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现窗口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充分利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实现全市“一网通办”提供支撑。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并与非税缴费系统完成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六)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成立平顶山市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在各级各部门之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对接,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互验,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七)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为“一次办妥”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提供支撑。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部门服务热线与河南政务服务网“96500”客服电话的对接畅通,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创新开展“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功能和“快递接件受理”、“快递办件送达”等服务事项,为申请人提供多样选择,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八)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通过清理规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此外,对于要求提供依据为“规定的其他材料或有关材料”的证明,有关部门必须明确需要收取的具体材料名称、要求及来源,做到合法、合理、有据。

(九)推进便民服务“一证办”、“移动办”。从群众办事需求出发,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体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方便快捷。以“一次办妥”清单为基础,以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借助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各类数据库的运用,凡在窗口、政务服务平台申报过的材料一律纳入数据库管理,加快实现便民服务类事项凭身份证“一证办理”。利用先进技术,开发更多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厅端、个人计算机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等四端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手机软件(APP),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移动“网上政府”,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移动办理”。

(十)健全四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妥”。同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立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监管职责,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回访机制,加强监督、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十一)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国家、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遵循“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本实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无差别服务。同时,要加紧梳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法治保障;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加快将“一次办妥”改革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成果。

(十二)加快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依托政务服务网,探索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行按类别统一展示、用户按服务评价自主选择的机制;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电子化、集约化、共享化。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规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和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开展中介机构服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推动中介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中介服务信息平台与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十三)加强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结合不同类别、不同领域执法监管抽查的实际需要,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细则,并依法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将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在线审批流程,对失信者加强监管,从严审核,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职责分工

市委、市政府成立推进“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成员,摆向阳常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审批事项梳理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贾宏亚任组长,市编办、政府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组,由发改委主任荆建刚任组长,市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平台建设组,由市政府秘书长赵军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开展。

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一次办妥”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查“一次办妥”改革落实情况;牵头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为“一次办妥”改革提供全程技术支持。

市编办负责牵头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和政府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牵头推进县(市、区)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政务服务大厅实施提档升级改造,进行功能整合;推进审批环节精简、实施流程再造等;牵头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强化中介服务管理。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涉及“一次办妥”改革相关制度的法制审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建立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并与非税缴费系统完成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推行新版投资审批流程,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区域评价”、“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多图联审”等机制,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能;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融合。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纵向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试点改革。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平顶山银监分局等部门,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改革等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为“一次办妥”事项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推进本单位 “一次办妥”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其他平台包括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性债务、农民工工资支付、涉企保证金在线监管系统(平台)、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等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牵头推进本辖区的“一次办妥”改革。

  1. 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8年6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全市“一次办妥”改革工作,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启动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工作。

(二)全面推行阶段(7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扎实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办事流程优化精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融合对接等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分批次梳理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加快组织实施,列入清单事项基本实现“一次办妥”改革任务。

(三)完善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妥”改革的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列入清单事项全面实现“一次办妥”改革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一次办妥”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抓好改革落实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引领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各项专项改革方案,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一次办妥”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监督。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点内容,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范围。要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于工作明显滞后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约谈、问责。各级各部门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一次办妥”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高“一次办妥”改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加强技术支撑。市数据资源管理机构要统筹全市数据采集、管理、使用,统筹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关技术公司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改革需求,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及时沟通,确保对政务部门和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工作,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我市出台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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