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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57
信件名称: 无房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10-14
信件内容: 您好,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办理无房证明,需要去县级或者市级的哪一个部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是否要本人到场办理? 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0-10-21
回复内容: 经调查核实,该办事群众因在外地申请房改房需要出具户籍所在地的无房证明。已告知该群众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不动产查档窗口及自助服务机上进行办理,也可找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