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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来源:

为了加强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过程所需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发挥专业机构优势,为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构,请各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申报、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库组成

政务信息化机构库由具备相应资质或服务能力的信息化咨询、设计、造价、监理、评测、验收、审计等专业机构组成,根据需要可进一步扩展入库专业细分。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国家依法颁发的从事该项业务的资质或服务能力认定;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期限已满的;

(四)自愿进入“智库”中的机构库;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方法

入库方法采用自助申请、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推荐三种方式。

申请入库的成员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二)相关资质证书;

(三)相关人员信息情况及纳税和社保的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诚信承诺书。

申请机构成员依据开展业务领域填写《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依据“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提交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非平顶山市区申报机构可采用快递方式送达)

四、审查核定

根据申报情况,统一组织审查核实,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择优选择后报请市政府批准,纳入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库。

五、主要工作

(一)根据政府需要,依法依规参与我市信息化建设规划、解决方案、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参加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的工作交流研讨会;

(三)分享行业经验和政策通知、解读;

六、机构库的管理

入库机构在承接政务信息化技术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移出机构库,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一)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出具的工作成果报告严重失实的。

(四)与项目单位或相关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

(五)接受委托任务后,拒绝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六)违反廉政纪律的。

(七)违反有关承诺,未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的。

(八)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有关要求

申请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档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喜甫  

电  话:0375-2692829  

邮  箱:pdsdsj2692829@163.com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612房间

邮  编:467000

 

附件: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库入库申请表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

 

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库入库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入库申报表

入库方式

□自行申请  □协会推荐  □主管部门推荐  □

单位名称


业务领域


资质/服务


能力等级


通讯地址


邮   编


注册时间


注册机关


单位网址


业务类型

□    1.咨询规划; 2.造价评估; 3.工程监理; 4.检验评测;

 

    5.系统审计; 6.绩效评估; 7.体系建设;   8.其他;

职务

姓   名

性别

所在部门及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申请入库

单位意见

 

 

 

 

 

 

 

 

 

 

 

 

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平顶山市政务信息化机构入库申报表.docx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