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政务服务大厅有限开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2 来源:

关于政务服务大厅有限开放的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为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政务服务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3月2日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有限开放。在此期间,大厅继续全面开展网上不见面审批,希望广大市民非因必要尽量不要到大厅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的,实行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厅窗口开放的时间和范围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从2020年3月2日起实行大厅所有服务窗口有限开放。同时要求大厅所有窗口继续全面开展网上不见面审批。

    二、大厅有限开放期间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办理方式

   大厅有限开放期间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大厅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需提前一天登录“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约定的时间到大厅,排队进入大厅到窗口办理。(微信预约操作指南附后)

    三、大厅有限开放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窗口限量开放。主要开放与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商事登记审批窗口,以及医保、社保、不动产、房管、税务窗口。其他窗口根据需要临时开放。

2.严格控制服务大厅人流量。严格限定服务大厅全天开放预约人数和每个窗口的预约人数。凡预约成功的办事对象,需按照防疫防控操作流程进入服务大厅。

 3.严格检查和登记。进入大厅的办事群众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本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扫码登记)。有发烧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大厅。

    四、特别提醒

    1.企业和群众到大厅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必须提前一天进行微信预约,没有预约的不能进入大厅。

    2.办事人员需在大厅外等候和排队,不要扎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办事人员进入大厅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行登记。

    4.办事人员进入大厅后,要按工作人员的引导依次办理不要在大厅闲逛,办完事立即离开,应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附件:微信预约操作指南

微信预约操作指南.docx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邮编:467000 联系电话:0375—269222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审批中心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