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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依法履职 助力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平顶山日报

(记者 常洪涛)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过去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锚定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尊崇和厉行法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水平,为全市“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112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听取审议市“一府两院”报告14个,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48次,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以贯之抓好理论武装,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列入党校教学内容,有力推动新的伟大思想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保证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在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中体现全局观念和政治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闻令而动、迅疾响应,及时出台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就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迎难而上、冲锋在前,累计捐款捐物价值2800余万元,为我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人大力量。

持续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惠民生。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来谋划,按照“围绕小切口、做好大文章”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出台《平顶山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全过程组织协调,确保高质量立法。以宪法、民法典普及为重要内容,以人大代表、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在线培训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依法开展正确有效监督,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始终把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的、市委着力推动的、群众普遍关注的工作作为人大监督重点,聚焦高质量转型发展强化监督,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聚焦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强化监督,确保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取得实效。

深化决定任免工作,有力保证党委决策和意图实现。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出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紧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促进“舌尖上的文明”,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两决定”执法检查;紧盯空气质量改善,跟踪监督散煤污染治理决定落实情况,督促政府依法实施、落地见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规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探索任后监督方式方法,推动依法任免和任后监督有机衔接。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厚植人大工作群众根基。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架起了联系服务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有关方面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一大批涉及民情民生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话语权、主动权。常委会机关继续保持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评为第二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

报告还对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提出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立法特色,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平顶山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深化自身建设,更好扛起新时期人大工作使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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